一、采购项目名称:平原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供应商公开征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HBZBJZ-2017017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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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范围 |
协议期 |
质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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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 |
一般通用办公设备类 |
台式计算机、笔记本计算机、音响、打印机、碎纸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打印扫描传真多功能一体机等。 |
一年 |
不少于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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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包 |
空调家电类 |
一般办公用分体式空调设备、家电类。包括壁挂式空调、柜式空调、冰箱、冰柜、电视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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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 |
办公家具类 |
办公桌、办公椅、电脑桌、电脑椅、办公橱、铁皮柜、档案柜、茶几、茶水柜、办公类沙发等一般办公用家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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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包 |
教学、音体美器材类 |
教学仪器、音体美器材、实验室设备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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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包 |
广告设计类 |
、、宣传牌、写真制度、图版等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为了实现本地化服务和支持平原经济发展,协议供货供应商应为平原县注册的法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
2、协议供货范围内的主要货物必须在其经营范围之内(以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平原县内有实际供货门店、仓库、货物为准);
3、协议供货供应商必须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设有对公账户(需提供相关证明),能够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正规发票;
4、无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
5、自愿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意以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条件向政府采购的采购单位供应协议供货范围内的货物,并自愿以签订《优惠承诺书》的形式予以确认,并在实际中不折不扣的落实;
6、供应商需提供所投标段采购货物仓库(仓库需提供租赁合同)及门面详细地址及图片;
7、报名期间,由招标代理实地考察,如不符合规定,没有所投货物的门面及仓库(仓库需提供租赁合同),则不允许报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平原县开发区管委会院内)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2、供应商在报名时应携带下列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此证书)(已办理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对公账户证明资料、(5)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6)所投标段采购货物仓库(仓库需提供租赁合同)及门面详细地址及图片;(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模板格式详见附件”。
3、磋商文件售价200元整/包段,售后不退。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2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平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德州市平原县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方式:0534-4212123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浩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德城区三八路德壹商务楼1-603室
联系人:侯女士/巩先生
联系方式:18766000311/18766000776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九、监督单位: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4-4212123
发布人:山东浩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2月13日
附件: